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寒阳画室时间:2018-05-10 17: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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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并入清华大学。学院学科结构完整,教学、科研和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连续两次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60所最佳设计院校之一。学院现设有10个系和1个基础教研室,涵盖25个本科专业方向,具有艺术学门类中“设计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在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院的设计学被评为A+、艺术学理论和美术学被评为A-;2017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艺术设计学科位列第25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由活跃在国内外学科前沿的艺术家、设计师和学者组成的富有影响力的师资队伍。目前,全职专业教师190人,教授69人,副教授9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91人。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及地区的62所知名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引进数十位国际和国内专家和著名学者进行课程讲授。201711月,依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和意大利米兰理工学院设计学科建立了中意设计创新基地,清华大学米兰艺术设计学院挂牌成立,是清华大学更创新、更国际、更人文文化战略中的重要一步。

  为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奖学金和助学金,设有“平山郁夫奖学金”、“枫华奖学金”、“张仃励学金”、“袁运甫艺术奖学金”、“韩美林奖学金”等奖励基金以及对困难学生的大力资助行动,对激励学生成才和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实行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度,每届近30%毕业生直接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学院历届毕业生素质优良,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他们分布于国家机关、新闻出版、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研究院()和各种相关企业单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建设,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的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清华大学致力于培养肩负使命、追求卓越的人,使学生具备健全人格、宽厚基础、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实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学院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当代意识、富有责任精神、勇于创新的、有理想的设计与艺术人才为目标,为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2018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于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和艺术理论研究的考生报考!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⑷ 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⑸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 此简章仅适用于中国内地学生。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名额

考试科目及满分值

招收学科

学制

学历

设计学类

1305

17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5

1. 素描(250分)

2. 速写(250分)

3. 色彩(250分)

文理兼收

四年

本科

陶瓷艺术设计

10

视觉传达设计

30

环境设计

30

产品设计

15

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15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15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10

动画

10

工艺美术(纤维艺术)

10

工艺美术(玻璃艺术)

10

美术学类1304

55

绘画(中国画

10

1.素描(250分)

2.速写(250分)

3.色彩(250分)

绘画(油画

10

绘画(版画

10

雕塑

15

摄影

10

艺术史论

130101

15

艺术史论

15

文化测试(语数外,300分)

作品评析(100分)

文科

合计

240


备注

1.学校招生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设计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美术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只能填报“艺术史论”。

4. 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填报志愿及高考文化课要求

  1.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或不要求合格的专业除外)方可填报我校志愿。高考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

  2.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两科选测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其他必测科目要求同文科类考生,须达到4C1合格;浙江省、上海市必选科目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七门必测科目须达到C级及以上级别。

  3.福建省考生填报志愿必须选择我校为艺术类第一志愿A校,否则不予录取。

  4.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5.高考文化课外语语种不限。

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75(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3)艺术史论专业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100

  注: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专业课折算成绩、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各省录取比例

  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其他省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关于录取到各专业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5.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仍以前一年成绩计入。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学费

  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入学事项

  1.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其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联系方式

  美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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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d.tsinghua.edu.cn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乘地铁15号线在清华东路西口站下车。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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