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源于 1906 年建立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办学历史。我院现有 9 个专业学院、15 个专业、26 个系,在美术学诸专业、实验艺术等新兴专业具有较强实力,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在校任教,是中国(大陆地区)独立设置、最具影响的八所美术学院之一。我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高等艺术教育规律,着力培养基础扎实、人文厚重、个性鲜明、创意活跃、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家和设计家。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另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5、 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三)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2—26241505;或请登录:www.tjarts.edu.cn。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和地区: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除天津外),18 年计划招收本科生 980 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专业考试类型及招生规模 | 专业及专业(招考)方向 | 所属门类 | 学制 | 学费 | 所属院(系) | 说明 | |
书法类 20 人(其中天津计划2 名) | 书法学 | 美术学类 | 4 | 15000 | 中国画学院 | 一、我院各专业均文 理兼收。 | |
绘画类 340 人(其中天津计划50 名) | 中国画 | 4 | 15000 | ||||
中国画 | 传统艺术修复与鉴赏 | 4 | 15000 | ||||
绘画 | 油 画 | 4 | 15000 | 造型艺术学院 | |||
版 画 | 4 | 15000 | |||||
壁 画 | 4 | 15000 | |||||
雕 塑 | 5 | 15000 | |||||
摄 影 | 4 | 15000 | 实验艺术学院 | ||||
绘画 | 综合绘画 | 4 | 15000 | ||||
设计类 500 人(其中天津计划 75 名) | 动 画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4 | 15000 | |||
动画 | 移动媒体艺术 | 4 | 15000 | ||||
影像艺术 | 4 | 15000 | |||||
动画创作与编剧 | 4 | 15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设计学类 | 4 | 12000 | 设计艺术学院 | |||
工艺美术 | 4 | 12000 | |||||
环境设计 | 4 | 12000 | 环境与建筑艺术学院 | ||||
公共艺术 | 4 | 120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染织设计 | 4 | 12000 | 产品设计学院 | |||
服装设计 | 4 | 12000 | |||||
产品设计 | 4 | 12000 | |||||
史论类 60 人 | 艺术设计学 | 设计学类 | 4 | 10000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
美术学 | 美术史论 | 美术学类 | 4 | 10000 | |||
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 | 4 | 10000 | |||||
中英合作办 学 60 人(只招收高考英语科目考试的考生) | 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 | 设计学类 | 4 | 39000 | 国际艺术教育学院 |
三、录取原则:(请注意:我院各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收。)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 750 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 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 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 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设计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史论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史论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二个专业(方向)。我院 2018 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和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 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录取。
4、报考我院史论类专业的考生,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 则,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 单科成绩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顺序:①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择优录取②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 艺术专业)择优录取。
7、由于我院在专业考试时按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才进行考生专业志愿的填报,所以要 求考生不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报我院,而且必须按照我院时间要求登陆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我院在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唯一依据进行录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网站上填报专业志愿,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8、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 10%以内(含 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9 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 寸照片一张于 2018 年 10 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9、学院对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等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按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天津市生源中录取。
10、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四、学费和待遇: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2、我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 8000 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3、由于美术院校学费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五、毕业分配: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队战士毕业后由原送单位分配。
六、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七、 其他:根据我院与法国文化部、法国土伦美术学院及法国土昆美术学院的友好协议,共同探索 3+1 办学模式,我院每年将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法留学。
本简章依据《天津美术学院 2018 年本科招生章程》制定,其他所有宣传如与本简章不符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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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情况咨询电话:022-26241719、2624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