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暨南大学是中国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广东省共建的“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直属国务院侨办领导。前身是1906年清政府创立于南京的暨南学堂。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在广州、深圳、珠海三地设有五个校区,在校各类学生56001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6254人,研究生1055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465人、硕士研究生9090人)。学生来自127个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校华侨、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13909人,高居全国第一。学校学科齐全,文理工医兼备,设有37个学院和研究生院。学校的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药理与毒理学、材料学、生物学和生物化学、农业科学7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素有“华侨最高学府”之称的暨南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了来自世界五大洲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人才30余万人。
暨南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文学院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艺术学院的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动画、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专业,办学地点均在广州石牌校区。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范围
序号 |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 | 层次 | 计划数 | 面向招生省份范围 |
1 | 文学院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本科 | 20 | 全国 |
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本科 | 26 | 广东,湖南,吉林,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湖北,江西, 云南,四川,贵州,青海,内蒙古,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 |
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 本科 | 12 | 广东 |
4 | 艺术学院 | 130401 | 美术学 (中国书画鉴赏) | 本科 | 20 | 广东、湖南、山东、河南、江苏、江西、广西、湖北、福建 |
5 | 艺术学院 | 130310 | 动画 | 本科 | 30 | 广东、河南、湖南、江西 |
6 | 艺术学院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影视编导) | 本科 | 25 | 广东、湖南、陕西、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江西 |
7 | 艺术学院 | 130202 | 音乐学 (音乐演奏艺术) (限招钢琴) | 本科 | 12 | 广东、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重庆、甘肃、宁夏 |
8 | 艺术学院 | 130202 | 音乐学 (电脑音乐制作) | 本科 | 8 |
注意:
(1)以上专业文理兼招;
(2)不在上述专业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不得报考,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3)各专业根据校考合格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规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4)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二、招生计划的编制
1.各专业将依据专业校考合格生源分省分布情况,编制专业分省计划(不分文理科),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安排。
2.对少数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能编制“0计划”,即几个省的合格生源共用未分省的预留计划;共用计划的考生,按照各专业对应录取原则排序,择优录取。
三、录取原则
(一)凡报考我校艺术专业者,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有效,且取得校考合格证;
(二)不分文理科,按照指定规则,文理合并排序;
(三)满足以上两条前提下,各专业设具体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0.5】×10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0.4)】×100。
3.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4.动画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5.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6.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7.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请注意:
1.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科合并排序,但若各省明确要求必须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招生计划。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3.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如下:
一本参考分数线 = 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投放“0计划”(共用计划)的省份,报考且上线的合格考生将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专业分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四、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最终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五、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学校将对艺术类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艺术类招生办法入学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六、联系方式
1.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电子邮箱:ozsb@jnu.edu.cn
暨南大学招生办办公室网址:https://zsb.jnu.edu.cn
2.暨南大学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0213、85228897、85224420
电子邮箱:twx@jn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wx.jnu.edu.cn
3.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2631
电子邮箱:oxwjx@jn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xwxy.jnu.edu.cn
专业博客:http://blog.sina.com.cn/2009jnuby
微信公众号:暨大播主招生
4.暨南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动画、导演、音乐学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6636
电子邮箱::oarts@jn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arts.jnu.edu.cn
七、监督与举报
监督电话:020-85227073
举报邮箱:ly@jnu.edu.cn
十二、声明
1.本简章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和本校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